甬体〔2008〕195号
关于公开招聘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副校长(局基建办副主任)的通知
各直属单位:
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加强体育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,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现就公开招聘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副校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:
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副校长(正科级)(局基建办副主任,具体担任局系统内基建工作)。
二、招聘对象:
体育局直属单位符合条件的正式在编人员。
三、招聘条件:
(一)基本条件: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有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,廉洁自律。
2、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心,实事求是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。
3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、办事、管理能力。
4、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。
(二)资格条件:
1、担任直属单位中层正职3年以上或担任助理1年以上。
2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。
3、年龄45周岁以下(即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4、身体健康。
四、招聘程序:
(一)公开职位。发布招聘信息(通知),公布职位相应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。
(二)公开报名。应聘者可到局政治处报名,填写《应聘市二少体副校长报名登记表》(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)。
(三)资格审查。由局政治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,确定参加面试人选。
(四)面试。由局政治处组织评委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,面试成绩前二至三名作为考察人选。
(五)组织考察。局党委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小组。对考察人选进行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全面考察,并进行民主测评。重点考察政治素质、工作实绩和组织能力。
(六)党委审批。党委根据考察小组的考察情况,结合面试成绩集体研究,决定拟聘用人选。
(七)公示。对拟任人选进行任职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。
(八)组织聘任。办理聘任手续。
五、有关待遇和工作:
被聘任后,被聘人员的人事关系转入第二少体校,并享受二少体副校长工资、奖金、福利等待遇。工作由局党委另行安排。
六、组织领导:
公开招聘宁波市体育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,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种探索。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积极支持,做好优秀人才的推荐工作;人事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,严防弄虚作假,徇私舞弊,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请各单位负责传达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。
附件:《应聘市二少体副校长报名登记表》。
宁波市体育局
二○○八年九月二十日 |